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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事业单位职工于2014年被开除,在2011年单位通知我补缴停薪留职期间(2005年-2010年)社保,本人缴纳了2005年-2010年全部社保费用(其中单位部分13989元,个人部分1748元)因为停薪留职也未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也不懂相关劳动法,现想提出2011年补缴的社保费中,单位部分13989元,要求单位返还给个人,是否合理合法。

劳动争议湖南省-邵阳市2024-08-21 17:16:3418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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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35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这是不合理 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8-21 17:17:2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87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单位自己应该交的部分,你有权利要求给。
    回复于 2024-08-21 17:41: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8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21 18:08: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1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22 12:18: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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