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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 我们办了婚礼四年了 没领证 彩礼给了26万 有个儿子两岁了在女方户口上 现在想离婚不想要孩子 这个彩礼和孩子法律上怎么判 女方现在在工作月薪六千 男方在跑车一个月一万多吧

婚姻家庭山东省-济宁市2024-09-05 21:20:25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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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87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已经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并且有生育的,一般彩礼不用退。孩子的话孩子如果比较小的话,给女方可能性比较大。
    回复于 2024-09-05 21:25:0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生育过子女基本上不用退彩礼,孩子要看对方意愿
    回复于 2024-09-05 21:28:3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5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存在离婚之说。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回复于 2024-09-05 22:14: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1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09-06 10:41: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8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9-06 20:34: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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