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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生活场景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从小区照明设施的维护,到流浪动物的管理,物业的安保义务贯穿于小区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因物业安保义务履行不到位,致使业主摔伤、被狗咬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业主遭遇此类情况时能否索赔?物业公司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案例引入
案例一: 路面积水结冰未清理,业主摔伤谁担责?
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张女士在女儿租住的小区行走时,因路面积水成冰不慎滑倒,导致右脚脚踝骨折。事发后,张女士当即拍摄了路面积水成冰的照片及自己受伤的照片作为证据,并电话联系物业公司到场。然而物业公司辩称积水系其他业主清洗空调外机导致,与己无关,且自己只是临时应急物业服务人,清理道路不属于约定服务范围。
法院审理认为,无论积水来源如何,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对公共区域负有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义务。从物业提交的服务协议看,其明确负有保障“小区环境秩序良好,业主生活正常有序”的义务。事发时已届中午,大楼出口通道处洒落的水面大且显著,物业既未及时清理,也未放置警示标识,事后亦未协助查清水面形成原因,应当认定其未能尽到服务管理职能及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亦有注意义务,在明知路面大面积湿滑可能致人滑倒的情况下,未谨慎绕行或慢行,存在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失。综合考量各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50%的责任,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7548元。
案例二: 流浪狗惊吓致摔伤,物业是否担责?
重庆市合川区某小区,温某在小区内正常行走时被两只流浪狗尾随,因惊吓摔倒受伤,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5.9万余元。事发前,多名业主已多次在微信群中反映这两条流浪狗的问题,要求物业驱离,物业也多次组织驱逐但未果。
法院认为,虽然物业采取了相应驱逐措施,但温某仍被流浪狗惊吓摔伤,证明物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漏,未完全尽到职责。同时,温某明知小区有流浪狗却未提高注意,也有一定过错。综合考量后,法院判决物业承担30%的责任,赔偿1.7万余元。
二、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基础与范围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该条未直接提及物业公司,但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构成了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基础。
(2)义务范围:
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设施设备安全维护义务:确保电梯、楼道、走廊、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如夜间照明不足导致业主摔伤,物业可能因未及时维修而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义务。
2.危险源防控义务:对小区内可能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和防控。如未及时清理路面结冰积水、未修剪危树枯枝、未妥善管理建筑垃圾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义务。
3.秩序管理义务:维护小区正常秩序,防范第三方侵害。如对小区内流浪动物进行管理,防止其伤害业主;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预防盗窃等犯罪行为。
4.警示告知义务:对已知且暂时无法消除的危险,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在维修井盖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灯,在湿滑路面放置防滑垫和警示牌等。
5.应急救助义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合理救助措施,如协助送医、保护现场、提供监控录像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限责任,而是以“合理限度”为边界。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义务,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物业收费标准(高价物业通常意味着更高标准的安保义务)、损害发生的可预见性、防止损害发生的成本、行业惯例以及物业公司实际采取的措施等。物业公司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了适当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即使发生了损害事件,也可能被认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3)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合同层面看,物业服务合同通常会约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职责。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安全保障"字样,法院也会根据物业服务的性质和目的,认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安全负有默示义务。
例如,保持公共照明设施完好、及时清理路面结冰积水、管理小区内动物等,都属于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三、业主维权路径与证据收集指南
当业主因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遭受人身损害时,如何有效维权成为关键问题。成功的索赔不仅需要对法律规则的准确理解,更需要掌握正确的维权路径和证据收集方法。
(1)维权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产生责任竞合。业主可以选择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选择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提起侵权之诉。两种路径在司法实践中均可采用,但各有优劣:
违约之诉中业主无需证明物业的过错,只需证明物业违反合同约定且造成损害;
而侵权之诉中则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证明物业存在过错。
从举证难度看,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全保障条款,违约之诉可能更为简便;若合同约定不明但损害事实清楚,侵权之诉或许更为适宜。
(2)证据收集要点
1.现场证据:事故现场的清晰照片或视频,特别是危险源(如积水、冰面、损坏的设施等)的状况、位置及周围环境。如有监控录像,应尽快要求物业或相关部门保存,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
2.医疗证据:包括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记录等,证明伤害的严重程度和治疗花费。若构成伤残,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物业知情证据:证明物业知道或应当知道危险存在的证据,如向物业投诉的记录、物业维修台账、业主群聊天记录等。在重庆流浪狗惊吓案中,业主多次在微信群反映问题成为认定物业知情的重要证据。
4.证人证言:目击事故发生的其他业主或路人的联系方式及书面证言,特别是在没有监控录像的情况下。
5.损失证明:除医疗费外,如误工损失(需提供收入证明)、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或护工费票据)、交通费等实际支出的凭证。
6.物业服务合同:虽然物业可能不愿提供,但业主有权要求业委会或物业出示,或通过法院调取,用以确定物业的具体义务范围。
(3)维权流程
1.现场处置与证据固定:事故发生后,立即拍照录像、寻找目击者,必要时报警或叫救护车。报警记录和急救记录将成为重要证据。
2.及时就医:即使伤势看似不重也建议就医,一方面确保健康,另一方面形成完整的医疗记录链条。
3.正式通知物业:通过书面形式(如快递或电子邮件)向物业公司报告事故,要求其保存相关监控录像和其他证据,并表明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4.协商调解:可先尝试与物业协商解决,如北京张女士摔倒后曾与物业沟通,但物业拒绝赔偿才导致诉讼。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5.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投诉,要求其对物业失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虽然这不能直接获得赔偿,但行政机关的调查结论可能成为诉讼中的有利证据。
6.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在律师协助下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可申请证据保全、证人出庭等程序权利。
律新提醒
在赔偿项目方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确定,包括后续治疗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费:就医和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侵权之诉中,对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
财产损失:如衣物、手机等随身物品在事故中损坏的赔偿。
结语
通过上述案例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物业公司在小区安全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同时也需要在合理限度内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了解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和责任认定标准,掌握正确的维权路径和证据收集方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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