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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包括直接的收入和收益,还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以及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夫妻共有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财产归属: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财产管理:夫妻双方应合理管理共同财产,确保财产的增值和合理使用。
法律咨询:对于复杂的财产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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