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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早一批丹江移民后代,2006年核定为后扶人员,2007-2008年发放二年移民款,至今未发放,村干部给的回复是出嫁到非移民户不予登记,之前发放两年,属于错登,我回复是我户口未转出移民村,当时我们登记时拿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登记的,不存在错登,在说核定上了不发沒理由。

行政纠纷湖北省-襄阳市2019-08-28 21:45:571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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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公布资金去向,也可投诉上级主管部门
    回复于 2019-08-28 21:47:16 咨询他
  • 代天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雄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可以依法讨回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回复于 2019-08-29 07:21:47 咨询他
  • 乔晓研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敦临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回复于 2019-08-29 10:19: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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