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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的住房贷款在银行APP上显示10月14日已经发放,中介10月21日收到消息通知了买方和卖方,现在卖家还未完成房屋的抵押注销,并且要到11月中旬的时候才能办理过户,合同中规定10月20日前买方的委托银行应将贷款打入资金托管账号,合同中规定卖方应在8月20日完成房屋的抵押注销,也有相关的违约处理办法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呢

合同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19-10-25 19:59:0215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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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于 2019-10-25 20:00:3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19-10-25 20:01:09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
    回复于 2019-10-25 20:00:3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19-10-25 20:02:10

      卖方已经违约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周纯律师
    月帮助0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回复于 2019-10-25 20:00:44 咨询他
  • 张远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
    建议先进行协商处理。
    回复于 2019-10-25 20:00:52 咨询他
  • 陈利清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于 2019-10-25 20:02:53 咨询他
  • 王余芹律师
    月帮助0
    江苏优路律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处理
    回复于 2019-10-25 20:38: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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