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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问下,我哥和我嫂子离婚判决书下来了,孩子判给了男方,想变更抚养权,申诉到原法庭,更改判决结果成立吗?还开庭吗

婚姻家庭吉林省-长春市2019-12-29 18:29:211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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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7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必须去法院起诉。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
    回复于 2019-12-29 21:40: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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