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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医院做得阑尾炎手术,做完手术以后一直发烧三四天才给控制住,然后医生说没什么事了,我们就出院了,在家呆了一天,又开始发烧肚子疼了三天,期间没有停止过输液,由于肚子疼痛难忍,并且高烧不退,就有去了县医院,到哪里以后又给肚子上开了一个洞做得穿刺,但还是高烧不提肚子疼,跟县医院吵了几句,就转到了市医院。在市医院检查肚子里有一个大脓疱,又开刀做了二次手术,在市医院检查身体没有别的问题,该怎么让县医院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医疗纠纷河北省-邯郸市2020-01-04 16:59:3418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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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回复于 2020-01-04 17:02:49 咨询他
  • 梁保军律师
    月帮助0
    河北颜湘辉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先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建议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审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0-01-04 17:14: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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