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男方因感情不和,夫妻关系破裂等理由于领证后两个月起诉离婚,发院因证据不足不判离婚。怎么办?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0-01-14 14:45:07131*****406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再次起诉离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0-01-14 14:58: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好,法院判决不离婚还是可以上诉,上级法院维持的话,那就只能等六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于 2020-01-14 14:58:38 咨询他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六个月后再进行起诉就可以了,一般无特别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基本上第一次起诉都不判离。
    回复于 2020-01-15 11:25:15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