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父亲是老师,母亲没有工作,23年前,买的教办的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合同是这样说明的:买房后五年,教办将返还买房款,若没有返还,购房人可永久居住,而且是集体合同,且合同已经遗失。 父母离婚,同意这套房产归女儿所有,请问如果拆迁款该谁得?

婚姻家庭江苏省-盐城市2020-02-17 16:45:43134*****952

分享

律师回复

  • 黄庆强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悦耘律师事务所
    你好,拆迁款的归属由房子产权使用权人所有
    回复于 2020-02-17 18:19:3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2-17 18:32:20

      我老公是老师,我没有工作,23年前,买的学校的教办的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合同上说买房居住五年后教办将返还房款,如若没有返还,则购房人可永久居住,属于购房人,之后教办没有返还房款,如果我和我的老公离婚,同意这套房产归女儿所有,如果拆迁的话,拆迁款该由谁拿?

    • 律师回复: 2020-02-17 18:36:27

      拆迁款归你们女儿所有

    • 用户追问: 2020-02-17 19:10:25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68万,我没有看到这笔钱,没有经手,贷款没有我的签字,如今决定离婚,我是否要承担一半的债务?我对此债务不知情,我是否要偿还一半? 还有,另外一套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拿房产证抵押的话能否拿到贷款?

    • 律师回复: 2020-02-17 20:24:31

      贷款未用于家庭开支和家庭经营,属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