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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四十多岁时,妻子带一(18岁)女儿与之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十五年后离婚!期间夫妻两人并无共同亲生子女。我想问在已离婚的情况下,继女算是法定扶养人吗,继女有对继父的赡养义务吗?

其他河北省-衡水市2020-03-09 18:45:4913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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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超垒律师
    月帮助6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回复于 2020-03-09 19:11:39 咨询他
  • 孙志军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已经离婚再履行赡养义务已经不现实了。
    回复于 2020-03-09 21:23: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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