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中介所买二手还建房,没有房产证,该房屋是集体房产证,房屋总价220000元,我首付70000元,剩下的150000中介所担保找民间借贷,现在中介所只给我签了《房屋抵押合同》,用于贷剩下的150000元,由于房屋现在还是原房主的姓名,还不是我的名字,但签的房屋抵押合同是写的我的名字,是不是我还得与原房主签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才能与中介签抵押合同?150000元分期3年还清,中介所表示只能3年后我还清了150000元,房屋原主人的名字才能更改成我的名字,是不是不合理?如果3年内,我装修完了,我还款了,原房主表示房子不是我的名字还是他的房子怎么办?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