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首先我属于正常行驶,未逆行未超速 ,对方属于逆行状态 。 第二我们已经进行了医疗检查对方已经做了CT,检查结果是无骨折轻微擦伤(我方在发生事故那一段行驶速度未超过10码,甚至有可能才5码,) 对方做完医疗检查后还一直喊着腿疼心难受并且强烈要求索赔1000元,我方因为那位女士和其家属太过麻缠就答应了私了。但是对方却在之后又对我方进行了第二次索赔要求,此行为是否能造成敲诈勒索罪,我是否能在法院上起诉她并且有很大几率成功胜诉然后要求对方进行法院起诉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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