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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个人口头约定实习期为3-6月,转正条件为独立完成简单的设计任务,满3个时个人提出要转正,但个人以各种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用人有单位让其离职或寻找到合适单位再离职也可,但个人一直未离职,用人单位通知其离职,个人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将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半年工资及经济补偿,是否合理。

其他山西省-长治市2020-03-17 11:55:2313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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