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定了认购书,并付了全款,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发现有一条标注为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抵押类型为土地抵押;抵押权人为银行,抵押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债务履行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 请问这种情况最理想的处理与最坏的处理结果?如果要求退房会有何损失?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二手房签了不动产买卖合同,未付定金,不想买了,需要如何解约
-
各位律师们好!我在网上咨询成考 后面有老师加我 让我在淘宝上下单一个808的学历提升(定金)她们的学历提升一共要8080 我没有那么多钱 她们让我去小雨贷贷款 说是0利息 并签订了霸王合同 24小时内反悔扣除500块钱 7天内扣除总费的70% 现在我要求她们把小雨贷贷款取消 并且把808定金返回于我 她们不同意 我想让各位律师帮帮忙
-
我以前开一个易货公司 ,后来把公司转让给别人现在有一个以前的客户本身合同上写的是以货换货但是他要求公司对付现金,我现在是作为第三人被传唤,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出席有什么影响?
-
公司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也没有协商,就把钉钉打卡权限设置到武汉别的区域去了!强制我去别的区域上班!然后公司入职期间转正以后才缴纳社保,也未缴纳公积金!现在就是有一种让我们自动提离职的意思!!!急急急急,在线等!改怎么办,才能让公司赔补偿金!
-
他们采用骗术手段让我在他手里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