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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该店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此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其他河南省-南阳市2020-03-25 13:42:1117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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