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户主为老人,房子为儿子婚前所盖。儿子早亡,留有一子一女,儿媳未尽赡养责任。如果儿媳再婚儿媳是否有房产的继承权
其他河北省-石家庄市2020-03-31 12:31:17153*****930
农村宅基地户主为老人,房子为儿子婚前所盖。儿子早亡,留有一子一女,儿媳未尽赡养责任。如果儿媳再婚儿媳是否有房产的继承权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