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 我是一名村医 所有的证件都齐全 我4月10号接了一名胸痛的患者 这个患者当时的主诉是胸部疼痛20小时,因前一天干活胸部拉伤之后开始出现这种症状,当时我查体右肺呼吸音减弱 心率是正常的 这患者呼吸有点困难 ,然后我临时诊断为胸部肌肉拉伤+肺部可能有炎症 。然后给挂了一瓶克林霉素加两瓶帕珠沙星,患者在挂第二瓶帕珠沙星的时候死亡了,我想问一下律师,两种药物均不是过敏类药物 ,我现在认为不是药物过敏死亡 也不同意私下合解,走司法程序 双方也同意尸解,我的胜算大吗 ?如果尸解结果出来认定不是药物过敏死亡 那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