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医方健康检查过程中未作出相应判断存在漏诊过错; ② 医方之过错导致了左乳腺癌延误诊断、治疗3个月及乳腺癌改良根治手术、术后化疗、放疗、内分泌及辅助治疗之损害后果亦具有一定关联性; ③ 医方之过错左乳腺癌延误诊断、治疗3个月后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原因; ④ 医方之过错乳腺癌改良根治及术后化学药物辅助治疗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原因力为轻微原因。 上述事实已经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后附司法鉴定意见书)。我最想知道赔偿是按医院的票据全部费用,还是个人承担部分,医疗统筹部分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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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办理住院后回家突然死亡, 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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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眼疾到省医院就诊,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术后眼部出现相关症状,可疑气体中毒性病变,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炎等随后入住省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等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该公司相关批次眼用气体经检测不合格。 我想请问一下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医疗行政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请您依次简单回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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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抱歉,我想问一个问题 患者李某(61岁)因右眼眼疾到省医院就诊,次日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术中为患者所注射的眼用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C3F8气体”。 术后患者眼部出现相关症状,患者最后眼球致盲。 得知医方的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现有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问题、护理不当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病历资料,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医药需不需要要承担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