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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于2017年5月12日结婚,婚前我俩共同借款并全款买的商品房,房子他说给我买的并且写了我的名字,2017年4月28日男方抵押自己的房屋还清了借款,抵押房子的原因是装修房屋,如果离婚,这个房屋双方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0-04-21 12:14:2818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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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光华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
    首先确认一下:男方抵押自己的房子,是另外一套房屋,对吧?你名下的这套房子在婚前购买,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权归你所有。你们共同集资购房,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若因男方归还贷款(因还借款而贷款)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你需要返还所借款项。
    回复于 2020-04-21 18:46: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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