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ABCDE五人合伙买了一辆旅游车,挂靠在郑州某旅游运输公司,以旅游运输公司名义贷款走的分期。其中出钱最多的那个人A和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经营到2019年8月底时,A将该车辆专卖给我,我将车款全部转给A,我们在旅游运输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我和旅游运输公司又重新签订合同,车辆所有权归我所有。2019年12月29日车辆被盗,报警后,派出所调查是车辆原合伙人CDE半夜偷走的,公安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CDE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

刑事辩护河南省-焦作市2020-04-30 21:10:14150*****500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瑞文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20-04-30 21:28: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6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