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有司机,酒后开车,在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的过程中,由于司机不配合检查,驾车冲撞检查人员,后该司机下车,和现场的检查人员造成的推搡,然后司机动手打人,后被公司人员控制,后领导到场,并拨打110报警,警察一直没有到,这时,再三和司机确认,要求其不要再打人,司机同意,当众人放开他后,司机再次动手打人,然后众人再次将其制服,期间有攻击司机的行为,当天司机部门领导到场,将其拉走,第二天后司机又电话报警,称其被打了,要求做检查,检查结果称第五、第六肋骨骨折,这种情况公司对其控制的人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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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丰恺律师月帮助0人吉林辰德律师事务所公司人员制止违法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0-05-02 14:23: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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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5-02 16:10:01
目前检查结果显示,伤者第五、第六肋骨骨折,理论上已经构成轻伤二级,现在伤者反口称没有喝酒,证明他酒驾的,只有在争执过程中,同事拍到的他有承认是喝了酒的手机视频,派出所称要求协商,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经过对现场监控视频的反复观看,当时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明显的击打他肋骨断裂的部位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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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5-02 16:23:35
公安应当依法办案。如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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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5-02 16:31:32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先拘留调查还是说由派出所调查针对公司还是当时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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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5-02 16:34:51
调查在场人员做笔录,证言,调取现场监控等。这是公安职责,由公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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