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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一套福利房,当初买成五千元,零七年因办房产证,我是五个子女中一个,由我补交一千元,得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母去逝,房子卖得十八万,五个子女要求平分,房子由六千升值到十八万,我认为当初我交的一千元也升值到三万,应当是我的,剩下十五万才是父母财产平分。法律上支持吗?

其他贵州省-六盘水市2020-06-14 17:08:0615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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