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由于当时的公司与学校的合同到期,学校再次承包给广州市开发区保安公司管理,实际老板却是广州市绍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接管。刚开始老板口头交代:每天上班12小时,一个月4天休息,不买广州市社保,月工资4200元左右。7月16号左右公司经理突然通知说:一个月4天休息取消,工资不变。并让我们签字,否则视为自动离职。9月初让我们签合同,合同上的所有盖章(绍东劳务派遣公司)全是模糊不清的。合同上的工资是以小时计算的:2100元/174小时,一份兼职协议:55元/6小时;一份:自愿不够买广州市社保,补助400元的协议;还有一份(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签收书),问经理他说会给复印件给我们,至今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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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亲戚在矿厂喝酒而亡,矿厂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