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只可以接待国内旅游线路的旅行社,通过朋友介绍帮对方代办境外旅游,旅行社没有出具任何收据,合同也是签署境外旅行社的合同,旅游款是已微信形式转给个人,因疫情影响产生境外损失,现游客要以欺骗起诉代办人,请问代办人需要承担游客的损失吗
其他吉林省-通化市2020-07-07 11:05:15131*****017
作为只可以接待国内旅游线路的旅行社,通过朋友介绍帮对方代办境外旅游,旅行社没有出具任何收据,合同也是签署境外旅行社的合同,旅游款是已微信形式转给个人,因疫情影响产生境外损失,现游客要以欺骗起诉代办人,请问代办人需要承担游客的损失吗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