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早上骑电动车上班路上被一辆送货车撞倒,对方报警,民警过来判定对方机动车全责,随后对方将本人送往医院检查,鉴定结果脚部骨折,其他地方软组织伤,医生建议观察两天回家修养,今天对方过来让本人于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协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是于保险公司协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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