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左右买的二手房,2020年7月还没有过户,首付款去年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已经全部给清,今年由于房主的原因不愿意交税费,2021月9月底再过户可以省掉税费,合同上清楚表示要在3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过户,不然视为违约,赔偿房子全款的百分之三十,现在房主不出面,不退钱也不过户,拖着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2019年11月左右买的二手房,2020年7月还没有过户,首付款去年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已经全部给清,今年由于房主的原因不愿意交税费,2021月9月底再过户可以省掉税费,合同上清楚表示要在3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过户,不然视为违约,赔偿房子全款的百分之三十,现在房主不出面,不退钱也不过户,拖着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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