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中为实缴出资,但转让股份时并无任何协议,也无转让对价约定,并没有行使股东权利,也没有享受过公司分红,对公司经营更没有知情权和实际股东权利。这样的陈述,对股东连带责任有帮助吗?
公司法律云南省-昆明市2020-07-16 22:14:03159*****599
工商登记中为实缴出资,但转让股份时并无任何协议,也无转让对价约定,并没有行使股东权利,也没有享受过公司分红,对公司经营更没有知情权和实际股东权利。这样的陈述,对股东连带责任有帮助吗?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