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2011年与其弟和弟妹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的公证书,内容是把门市房的一半赠与了对方,30多个平方,公证书上注明了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共同到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且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之日起,房产归受赠人所有,本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去办理过户手续,中间间隔了9年,2020年7月把我告上了法庭,请问一下公证书还有效吗?必须要把门市的一半赠与对方吗?

合同纠纷山东省-菏泽市2020-07-24 21:32:15177*****263

分享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2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