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市鼓楼路向南延伸,我家3亩2分地良田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土地补偿费村、镇、及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未按政策法规及时公布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现仅公示村民小组当时共计土地补偿费的多少,至今仍截留此款,请问合法吗?日前向泰州市政府12345电话反应,得到的答复是市政府说部门已向下属有关部门查实情况,部门给出的答复说:目前医药高新区按相关政策,暂时不该发放的就暂缓发放,请问这个答复合理吗?请问该如何向上面哪些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并能尽 快得到妥善解决。
其他江苏省-泰州市2020-08-02 23:02:0818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