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的是法院己经判决决了房产!当时是经过了赣州房产评估公司评估了!才判决的!而現在县法院又要重新请评估公司评估房子!评估费执行庭说要我方出!即然当初是市评估公司评估的!难道市评估公司还当不了县评估公司吗!而且当初请评估公司也是经过法院去请的!请帮我看看!这是否合法!还有我该怎么去争取我的合法利益!谢谢

其他江西省-赣州市2020-08-03 21:03:48151*****391

分享

律师回复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2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审判时评估的时间离执行拍卖的时间较长,是需要重新评估的
    回复于 2020-08-03 21:07:43 咨询他
  • 周莉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说的是诉讼中对房产进行了评估,在执行阶段又进行评估了吗?你可以跟法院沟通确认一下,看是否是因为上一次评估间隔的时间太长房价有所变动才需要重新评估。评估公司只要有资质就行,跟市里的和县里的没什么关系,执行阶段评估费用是由申请执行人先垫付的,房产拍卖后从执行拍卖中抵扣给你。
    回复于 2020-08-03 21:42:5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