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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苗木种植户,2008年开始种植苗木,2O1O年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达到一定规模,办理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种子生产许可证,2017年时间到期,到林业局审证,换证,几天过后我去拿证,林业局的领导说叫我等几天,说政府正研究对规划区还用不用审证和办证的问题,,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去林业局,办证人员说政府对规划区停审,停办了。今年7月15号天下大雨,我种植的金桂和红枫共两亩右被水淹死了,此事由经开区平场施工不当造成,平场时没留出水路,致使水流不走,形成湾塞湖把树给我淹死了,我叫他们赔,他们以我证过期了拒绝赔偿,请问他们合理吗,我要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四川省-泸州市2020-08-28 19:23:2213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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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熠宗律师
    月帮助46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他们不合理,即便你证过期了,也不影响你对已经种植树的合法权利。
    回复于 2020-08-28 19:27:1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8-28 20:11:10

      那我该怎么维

    • 律师回复: 2020-08-28 20:12:14

      请问您上面描述的事实,您手头有相关证据吗?

    • 用户追问: 2020-08-28 20:16:28

      有证,有证据,他们属政府,他们的上面我还真不知怎么找,找淮。

    • 律师回复: 2020-08-28 20:18:22

      您手上具体是有什么证据?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证过没过期和他们把你的树淹死了是两回事,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于 2020-08-28 19:56: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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