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本人南通七级工伤,今年56岁,能拿到多少钱

其他江苏省-南通市2020-08-29 12:56:24159*****398

分享

律师回复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相当于13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0-08-29 13:01:59 咨询他
  • 月帮助0
    新疆米赞律师事务所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你要注意:这里说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在网上搜2010年宜昌职工平均工资为22670元(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再核实一下,2011年的要在今年4、5月份左右公布),月平均为1889.17元,它的60%是1133.50元,你的工资低于1133.50元,按1133.50元计算。 计算:1133.50X13=14735.53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与平均工资。计算:1133.50X(1420)=38539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20-08-29 13:06:2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8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1、实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合同终止的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工资,按月支付) 4、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 5、劳动合同终止的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0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0-08-29 13:15:2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2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