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2011年和他前妻离婚,儿子当时5岁判给我老公抚养的,2013年因为父母的棚户区改造征收,我和老公及两个小孩4个人划分了120个平方宅基地,因欠有外债实在无法修建房屋,所以以786000元买给他人。2017年前妻因各和理由给小孩抚养权急过去,现在前妻在法院告我们支付小孩卖宅基地钱的四分之一将近20万付给小孩。想请问下我们该不该支付,如果该支付我们要支付多少,问题是宅基地卖后钱经营不善,现在到欠银行17万,生活都是问题,根本支付不起这笔钱,我该怎么办啊。
侵权维权贵州省-贵阳市2020-09-09 14:26:391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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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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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0-09-09 14:30: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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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9-09 14:56:06
你好,我想问这钱该不该分,如果该分该分786000的四分之一吗,当初分时是按两个人80个平方为本,多一人加20个平方。还有小孩现在14岁,是不是能在他成年时在分,我们现在实在是没钱,生活都成问题,家里还有一残疾老人要养,还到欠银行17万,胡律师我们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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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9-09 14:57:33
该分,且应当保留,而不能用于经营,损害小孩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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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硕泰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小孩如有份额应该享有相应款项的权利
回复于 2020-09-09 14:31: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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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9-09 14:40:52
当时分宅基地时是两人分80个平方为基础。每添加一个人加20平方,我想请问我们到底该分多少个平方宅基地的钱给他,还有小孩现在14岁,能不能成年了在来分,我们现在真的是没办法,我老公也想不通差点想寻死,聂律师,求你能不能给个建议。到底我们该怎么做。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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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9-09 14:53:35
如果他前妻提出请求她大可提起诉讼,到时候你们根据她的主张委托律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