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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张帅:我于2019年4月在邢台市中兴东大街华博通讯手机店卖手机,店主说:手机不值几个钱我给你弄个捷信分期手机一共6000块钱,我给你垫付3000然后给你套现3000收你400来块钱手续费,店主微信给我转账2680元,现在捷信公司要我连本带利还4026余元。请问这是属于什么类型?今年20岁,联系电话

经济金融河北省-邢台市2020-09-19 12:34:5315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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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姜世鹏律师
    月帮助0
    河北九拓律师事务所
    你好,作为成年人对一些事情承担责任,如果你认为店主有欺诈行为,可以追究他责任。
    回复于 2020-09-19 14:42: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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