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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份故意断电,3月1号至3月7号断电一个星期造成大量租客流失,无法正常经营,现在租户不到百分之三十,我方要求房东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双倍的押金,现在一审,二审都说不构成解除合同之说,我们现在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广东省-江门市2020-09-23 11:53:3515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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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39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具体的要看到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分析。看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是否准备
    回复于 2020-09-23 11:56:0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09-23 11:56:08

      是否准确

  • 谢霖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华篆律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再审进行处理。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20-09-23 11:59:15 咨询他
  • 王志鹏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合圳华律师事务所
    嗯嗯。那你委托了律师没?故意断电有证据么?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0-09-23 15:02: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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