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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兵团三建职工,在2013年在本小区(明祥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至今单位才为我们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可是现在要我交房子营业税和土地出让金,我不明白我当年合同上明明是付过土地出让金的,而营业税,我没有买卖房子,哪里来的房子营业税。还有为什么我房子买了8年,一直拖到现在才办理,现在房子费用都长了,难道单位开发商不该赔偿我们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吗?希望有部门领导可以站出来,为我们这里的800多户老百姓说句公道话。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10-12 22:23:3218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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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合起来,委托律师,要求对方赔偿的
    回复于 2020-10-12 22:26: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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