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了解情况,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事主要打盗窃人,盗窃人就冲到厨房拿了一把刀吓唬事主,然后盗窃人跑掉了,事主就报警,9月26号晚上在会所洗脚过夜睡觉,9月27号10:00左右在会所洗脚被派出所抓到,派出所说涉嫌盗窃人入室抢劫现金3200元,涉嫌盗窃人说没有入室抢劫3200元现金,派出所就打了涉嫌盗窃人,叫涉嫌盗窃人认罪,不承认就打涉嫌盗窃人,经过四次录口供,涉嫌人都没有承认入室抢劫罪,目前公安机关到现在都没有去龙岗看守所提审涉嫌入室抢劫人,按这样的结论是怎么处理呢,谢谢!
刑事辩护广东省-深圳市2020-10-21 03:45:2413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