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一个公司,法人是我,但是执照和公章都在朋友手上,所以的都是那个朋友在大理。现在闹的不愉快,我害怕他以公司的名义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或者贷款等等,所以我想把公司注销了。问题1:没有执照和公章在手上可以注销公司吗? 问题2:公司账上还有5万多资金被银行冻结,注销公司的话这个钱归谁所有? 问题3:公司账上的钱归我朋友所有的话,我朋友欠我2万多块钱,这个钱银行打到我个人账户时,我可不可以直接将他欠我的钱从中扣除? 谢谢各位律师
律师回复
-
王佳奇律师月帮助0人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回复于 2020-12-05 10:31:1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12-05 10:32:19
具体冻结原因是什么呢?如果是有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处理,那么是注销不了的,后续这些钱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用户追问: 2020-12-05 10:33:33
现在有代办注销公司的这种可靠吗
-
律师回复: 2020-12-05 12:38:11
有债权债务没结算,工商就不允许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