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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 和一个私立学校签了一个合同 但是目前不想去这个学校了 按照合同的第二十条用赔违约金吗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三个月通知的,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终止合同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违约金两万元。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2021.9.1日起 试用期是12个月 现在不在试用期 用赔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0-12-06 09:24:4518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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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7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试用期的约定是无效的。对于违约金不会承担这么多可能以对方的实际损失为限
    回复于 2020-12-06 09:32: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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