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离职15年,因在岗期间办理“房屋用途由住宅变更商业",目前被指控划拨用地办商业房证违法,涉嫌渎职。 业务办理依据上级部门印发的《业务须知》,本人是初审,还有上级审批。当时房屋、土地分开管理,办理房屋产权证除了审查房屋和土地权利主体一致外,没有要求审查土其他事项。 想咨询一下,该案是不是己过追诉期了,还能立案审理吗?另外既使有罪该怎么罚,责任由一个人承担吗?
刑事辩护辽宁省-铁岭市2020-12-08 09:09:00151*****889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离职15年,因在岗期间办理“房屋用途由住宅变更商业",目前被指控划拨用地办商业房证违法,涉嫌渎职。 业务办理依据上级部门印发的《业务须知》,本人是初审,还有上级审批。当时房屋、土地分开管理,办理房屋产权证除了审查房屋和土地权利主体一致外,没有要求审查土其他事项。 想咨询一下,该案是不是己过追诉期了,还能立案审理吗?另外既使有罪该怎么罚,责任由一个人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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