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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骗来做传销被公安局发逮捕证逮捕,于12月8日写着转送至第二看守所,公安部门用他本人微信发朋友圈,将逮捕证及告知书和悔改书发上朋友圈,没有任何红印盖章的告知书上写着对其取保候审释放决定并要其离开北海,但现在也没见着本人,在看守所也找不到人,此告知书是否造假的?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020-12-09 13:28:121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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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委托我们律师处理刑事案件,核实情况
    回复于 2020-12-09 14:20: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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