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审判决,本人为原告,判决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告不服,以原告提供证据(原单位为原告写的工作情况)为由,提起上诉,称机构合并后被告有与原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被告这种上诉理由能成立吗?
其他广东省-汕尾市2020-12-26 10:10:21131*****176
经一审判决,本人为原告,判决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告不服,以原告提供证据(原单位为原告写的工作情况)为由,提起上诉,称机构合并后被告有与原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被告这种上诉理由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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