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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在南京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这套房子是拆迁办给我父母和我,三个人分的每人20个平方,分到了60平方,房主是我父亲名字,之前在我不知情情况父亲和母亲,去私人贷款公司,做了个人抵押贷款75万,每月利息1.2万多,一年后还本,但是过期了没钱还,现在我在想把这套房子,我的那一份,在被拍卖之前要回来,您看能要回来吗

知识产权江苏省-南京市2021-01-01 22:05:5313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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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林律师
    月帮助1
    湖南旷真(重庆)律师事务所
    若有等级,是可以要求进行析产,即使拍卖也是需要优先支付属于你份额的那部分的
    回复于 2021-01-01 22:09: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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