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前两天和朋友喝酒,朋友喝多了,无缘无故,打了我一巴掌,我并没有还手,后来又打了一巴掌,我想着喝多了就算了,仍旧没还手,然后就离开了,还没走一百米,他又追上来打我,我还手了,打了脸上一拳,不幸我们刚好都在台边,两人从半米高台上掉下去,他脑袋着地,头磕破,头内瘀血,到医院做了开颅手术,我胳膊和手碰伤,我垫付了他的医药费,对方现在没报警,这样的事对方会不会追究我刑事责任?重伤的话刑事责任会有多严重?另外民事赔偿私了得多少钱?他要的太高怎么办?我们签和解协议后续有没有风险纠纷?谢谢律师。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1-01-20 23:46:591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