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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情,是我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所有,1我现在没有条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父亲是脑血栓,我母亲身体不好,我最近也没有上班 我后来又搞个对象,又离婚了,不给孩子一分钱,第一孩子父亲,都找法院好几回了,法院也知道怎么回事,手里真的没有钱,现在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爸妈的身体,帮帮我,别让他管我要了,

其他辽宁省-锦州市2021-01-21 00:31:3815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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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2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你现在没钱跟他协商。
    回复于 2021-01-21 07:14:33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含定的抚养数额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等理由。 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也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相应的情形包含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另一方能够负担抚养义务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
    回复于 2021-01-21 10:18: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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