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非法同居期间,男方买的房写的女方名下,分开后还可以要回吗

婚姻家庭山西省-大同市2021-01-22 10:11:44155*****338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4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有没有证明证明不是赠予
    回复于 2021-01-22 10:16:37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需要确定出资性质,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但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购买房产,妻子有权利追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复于 2021-01-22 14:47:1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7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