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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我是买方。书面合同约定,卖方收到首付款之日交房。因为房屋是组合贷,需要房东先过户给我,现在产权证已经是我名字。现在房子刚办完抵押,在等银行放款过程中。房东反悔,不认合同,收到首付款之日,没交房给我,说担心尾款出问题,于是我们口头协商做完抵押给我房子,现在已经办抵押了,但他又反悔,说要等尾款全部收齐,所有银行手续全部办完才给我房子。这样子,又要多等几个月,同时我也觉得卖家不讲信用。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如果开锁王强行把门打开,风险大吗?

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2021-02-17 17:28:1213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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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起诉维权,委托我们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1-02-17 17:30:50 咨询他
  • 郑敬钟律师
    月帮助0
    贵州亿点成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自完成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你现在已经是该房屋所有权人了。你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1-05-25 21:32: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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