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于1月底签订买卖合同、收了部分钱(全部给男方用于还债),想于3月初过户。现在得知男方又因赌博在外欠债,无法偿还,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要求分到卖房价格的一半?如不能,卖房价格少于欠债款,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还债?
婚姻家庭浙江省-温州市2021-02-27 14:02:12150*****929
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于1月底签订买卖合同、收了部分钱(全部给男方用于还债),想于3月初过户。现在得知男方又因赌博在外欠债,无法偿还,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要求分到卖房价格的一半?如不能,卖房价格少于欠债款,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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