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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桂东县新坊乡村干里组村民李世平,202o年11月七日12时55分,新坊乡政府司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把我正常行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碰坏,后经交警处理,由新坊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到现在未予赔负,后我在手机信访,新坊乡政府还说正常行驶,叫我去保险公司用自己的保单赔付,新坊乡政府实在大黑暗,请好心司法人员帮我出主意

交通事故湖南省-郴州市2021-03-04 18:53:2818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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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丽凤律师
    月帮助0
    广西荔泉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自己是否联系过保险公司?
    回复于 2021-03-04 19:06: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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